武汉光谷3D打印企业可按销售额10%获政府补贴

发表于 2016-9-14 17:58:00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0 8103

2016年9月12日,武汉市东湖高新管委会发布通知称,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的3D打印设备研发和生产销售企业,可申报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贴。

据介绍,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19日,对企业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(以发票时间为准)销售的3D打印设备收入予以10%的补助,补贴资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,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。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申报,但补贴的3D打印设备应是申请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销售的,不含代理销售其它公司的3D打印设备。

据天工社了解,武汉3D打印产业主要聚集在光谷地区,直接从事3D打印的企业接近20家,涵盖了技术产品研究开发、制造、材料和应用等领域。2013年实现产业收入超过6500万元,去年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亿元。今年5月,世界最大高精度金属零件激光3D打印装备在光谷问世。

通知原文:

市科技局关于开展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



东湖高新区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武汉市3D打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武科〔2014〕234号),按照市科技局《关于开展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申报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16年9月9日--9月19日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,且从事3D打印设备研发和生产销售。
(二)补贴只针对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,不含3D打印材料销售收入和3D打印服务收入。
(三)补贴的3D打印设备应是申请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销售的,不含代理销售其它公司的3D打印设备。
(四)补贴范围和标准:对企业2015年1月1日-2015年12月31日期间(以发票时间为准)销售的3D打印设备收入予以10%的补助,补贴资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,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,市、区财政资金各分担50% 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助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
(二)证明材料(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)
1.企业营业执照。
2.3D打印设备销售合同及发票底单。
3.企业2015年度纳税证明。
4.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3D打印设备的证明材料(如:与3D打印设备相关的专利证书、成果鉴定报告、检测报告、查新报告、新产品证书、新技术鉴定证书、生产登记批准书、项目立项证明等)。

四、申报程序
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(一式两份)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。纸质材料包括《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助申请表》(需签字盖章)和证明材料,一并装订成册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方式: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   夏汉武 67880527
地址:武汉市珞喻路546号管委会大楼820室
附件: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助申请表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

2016年9月12日



来源:天工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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